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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大学生网络文明倡议书
2025-09-25 10:24     (浏览量:)

同学们,随着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网络已成为我们学习、生活的重要空间,为弘扬网络文明新风,维护网络传播秩序,营造文明、安全、健康、和谐的网络育人环境,现向同学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不得制作、复制、发布、查阅、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及学校荣誉和利益的;

(四)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五)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八)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和校园秩序的;

(九)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应当防范和抵制制作、发布、转载、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三)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四)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五)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六)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七)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八)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九)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三、使用电子设备、网络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的学习、工作和休息。

四、使用社交软件过程中,不得在微信朋友圈、QQ空间、抖音、微博、小红书、狐友等社交媒体中发布不宜公开的涉及学校的事件及敏感问题的相关内容等。

五、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散布谣言以及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六、不得利用新技术新应用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私自下载、安装、注册、购买、使用各类非法“网络加速器”、“VPN”等非法工具、软件或通过修改网络设置等方式非法访问、登录、链接未经我国备案的境外网站或应用。

七、不得盗用他人各类网络账号或密码;不随意把校园网准入账号借给他人使用,增强信息资产保护意识;要合理利用网络资源,避免沉迷于网络游戏和社交媒体。

八、不得利用代表党和国家形象的标识及内容、代表学校形象的标识及内容,或者借重大活动名义等,违法违规开展网络商业营销活动。

九、应当文明健康使用网络,做到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应当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应当对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进行监督,不得对网络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当内容进行回复、转发、煽动、带节奏等,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十、应当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不轻易在网上上传个人信息、透露个人隐私。

同学们,网络文明安全不仅关系我们的健康成长、校园的文明和谐,更关系到社会的发展稳定。让我们行动起来,做志存高远、勇于担当的网络文明生力军,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的良好网络环境,在民族复兴伟业中积极展现青春作为、彰显青春风采、贡献青春力量,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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