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提升高层次艺术人才的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推出一批具有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文旅研究项目,为推进文化自强自信,建设新时代文化强省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于3月至5月期间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初审、推荐工作。
一、评审机构
评审组织机构为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具体负责评审工作日常事务。
二、申报学科范围
申报学科分为艺术理论、戏曲戏剧、音乐、舞蹈、影视与新媒体艺术、美术、艺术设计、文化遗产、文化产业、区域文化、文化管理服务、文化旅游融合、综合研究十三个门类,有关内容请参考《“十四五”时期山东省艺术科学研究(2021—2025)课题指南》。设立青年课题100项,主要面向副教授以下(不含副教授)、年龄35岁以下,热爱艺术科研工作的文化艺术工作者、艺术科研人员等。
三、评审方式、时间及立项公布
课题立项评审通过山东省艺术科学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采取初评、复评、终评方式,评审结果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公示、公布。
四、申报有关事宜
1、申报人请登录“山东省艺术科学项目申报管理系统” (http://www.sdwhkj.cn/),先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本单位科研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
2、申报对象:各高校、协会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方可申报。
3、课题申报,项目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
4、每个申报项目交纳参评费200元(含青年项目)。
5、系统申报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31日。
6、我校申报安排:请有意申报者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17日前将申报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报送至社科处计划科(综903西),社科处加盖学校公章后于系统填报日前之前返还。逾期不予办理。
五、附则
其他未尽事宜由评审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莉 赵治成
联系电话:3786704
社会科学处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