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
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
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五届大赛将力争做到“五个更”。一是更全面,做强高教版块、做优职教版块、做大国际版块、探索萌芽版块, 探索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二是更国际,拓展国际赛道,深
化国际交流合作,深度融入全球创新创业浪潮。三是更中国,以大赛为载体,推出创新创业教育的中国经验、中国模式,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四是更教育,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紧密结合,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平台”,上好一堂最大的创新创业课;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上好一堂最大的国情思政课。五是更创新,广泛开展大中学生创新活动,助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
第五届大赛将举办“1+6”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 包括高教主赛道(详见附件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 2)、职教赛道(详见附件 3)、国际赛道(详见附件 4)和萌芽版块(详见附件 5)。“6”是 6 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对话 2049 未来科技系列活动、浙商文化体验活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业教育国际会议。
四、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浙江大学和杭州市人民政府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和浙江省省长袁家军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担任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担任副主任,行业企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大学科技园、公益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大赛总决赛由中国建设银行冠名支持,各地教育部门可积极争取中国建设银行分支机构对省赛的赞助支持。
大赛由相关组织参与协办(名单经大赛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认
可后另发)。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开展本地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五、参赛项目要求
1.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比赛赛制
1.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不含萌芽版块)。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报名团队数、参赛院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名额。
2. 全国共产生 1200 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港澳台地区参赛名额单列),其中高教主赛道 600 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200 个、职教赛道 200 个、萌芽版块 200 个。此外,国际赛道产生 60 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3. 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总数不超过 4 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国内外双学籍类)、萌芽版块每所院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各不超过 2 个。
七、赛程安排
1. 参赛报名(4-5 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19年 4 月 5 日,截止时间由各省(区、市)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 8 月 15 日。
2. 初赛复赛(6-8 月)。各省(区、市)各院校登录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省级管理用户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账号由各省级管理用户进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院校、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各省(区、市)在 8 月 31 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全国总决赛参考)。
3.全国总决赛(10 月中下旬)。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奖、银奖、铜奖。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
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省(区、市)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各院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平台进行赛事宣传,腾讯云将根据参赛团队的组别提供不同级别的免费云服务支持,给予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
八、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具体内容。
九、大赛奖项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和各类单项奖;另设高校集体奖、省市组织奖和优秀导师奖(详见附件)。
十、宣传发动
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高教、职教和普教职能处室共同参与,组织做好省内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各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根据情况组织师生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激励更多学生了解“双创”、投身“双创”。各地各校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十一、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 大赛工作 QQ 群为:460798492,请每个参赛省(区、市)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交流。
2.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石锦澎
联系电话:010-62111870,传真:010-62111780
电子邮箱:jybdcw @chsi.com.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甲 18 号大钟寺中坤广场
邮编:100098
浙江大学 张良 刘鹏
联系电话:0571-88981829 88981236
传真:0571-88981106
电子邮箱:cxcy@zj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 866 号
邮编:310058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综合处 吴维东
联系电话:010-66097850,传真:010-66020758
电子邮箱:internetplus@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 37 号
邮编:100816
附件:
1.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高教主赛道方案
2.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职教赛道方案
4.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国际赛道方案
5.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萌芽版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