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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9-30 点击数:


国庆佳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反弹,坚持文明节俭过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现就我院加强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正风肃纪,确保国庆廉洁过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廉洁教育宣传切实增强廉洁意识

我院应自觉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研究部署,强化教育管理,采取宣讲会、报告等形式,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教育,加强廉洁教育宣传,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坚决抵制“四风”反弹,强化正风肃纪,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在欢度国庆的同时,坚持文明过节,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


二、严格遵守纪律底线坚决筑牢思想防线

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党员教工要强化疫情防控纪律要求,全体党员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自觉以身作则,遵规守纪,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假日期间尽量不外出、带头不聚集,离开枣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和报备手续。严格遵守学校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要求和规定,坚决筑牢廉洁过节思想防线,加强自身思想觉悟,从自身做起,为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树立廉洁形象榜样,向群众展现我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过节的形象,树立良好榜样,起到积极的、正向的榜样引导和教育作用。


三、强化监督执纪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国庆期间要做到崇廉拒腐、以身作则、廉洁过节。严禁以各种名义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公款大吃大喝、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吃喝,公款搞相互宴请;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礼品、消费卡等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我院将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国庆假期节点,认真履行教育和监督责任,提高主动发现能力,持续发力加压。我院对发生顶风违纪的学生,从严追责问责,对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依据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坚决抵制不文明过节行为,以实际行动推动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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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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