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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枣庄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0-20 点击数:

各院(部):

为全面提升我校科研自主创新能力,更好地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我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进程,根据《枣庄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枣院政字〔2018〕77号)的要求,我校将开展2020年枣庄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以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和教学质量为目标,研究方向要做好与国家发展战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三方面的对接,通过项目申请,充分汇集科研新生力量,积极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建立完善协同创新机制,切实加强科研团队建设。

2.选题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具有一定理论研究价值或应用价值。立论依据充分,研究内容明确,技术路线可行,研究方法先进,经费预算合理。

二、项目类别

2020年枣庄学院科研基金项目有国家基金预研究项目、一般项目和研究专项,主要围绕以下选题进行:

1.国家基金预研究项目

2.一般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项目)

3.研究专项

(1)地方本科高校内部管理与治理机制研究专项

(2)墨班与匠心文化研究专项

(3)运河文化和鲁南文化研究专项

(4)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

三、申报条件

1.国家基金预研究项目

(1)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申请人在2020年度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请国家级基金项目但未获批准的经历。

(3)原则上资助一次,已经申请并获得国家基金预研究项目的不再重复资助。但对于已获得并完成国家基金项目,再次申报国家基金项目且未获批准的可以申报,不视作重复申报。

2.一般项目

(1)申请人是除高级职称、博士学位以外的教职工,且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

(2)申请人无在研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3)科研基金一般项目仅资助一次,已经申请并获得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不再资助;

3.研究专项

(1)研究专项申请不受科研基金一般项目(1)中申请条件的制约;但项目负责人必须切实组建研究团队,研究成果体现团队合作。

(2)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研究时限一般控制在1年内,优秀成果可推荐申报“全省统战理论政策研究优秀成果”。其他专项的研究年限控制为1-2年。

四、其它事项

1.2020年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突出区域文化研究、应用对策研究、乡村振兴、统一战线理论研究等研究方向,主要是根据学校一流学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建设以及学校教育教学事业整体发展的需要而设立。今后将继续根据学科建设需要以及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设立研究专项。项目设立与管理坚持质量第一和宁缺勿滥的原则,依据项目选题和申请书质量确定立项数额和资助经费。

2.鉴于学校已设“教学研究”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类项目,学校科研基金项目不受理此类项目。

3.项目负责人只可申报1项,不得重复申报,且不得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申报;非项目负责人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加2项。

4.课题研究成果必须是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成果(专项课题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成果应占结项成果的1/2以上,且课题组成员必须有成果体现),并且注明我校科研基金课题和编号,否则,结项时不予认定。

5.请各院部认真组织和审核本单位教职工的项目申报工作。申请人须填写《枣庄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由院部汇总后,连同《枣庄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经负责人签字、院部盖章交至社科处办公室(综合楼903西),电子版发送到zzxyskc@163.com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3日。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郑欢

联系电话:3786704

社会科学处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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